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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806130520 发表时间:2011-08-06
网友(189****5049):
杭州农民房出租电费为何如此贵?
请问杭州的农民房拿来出租,电费都是收1元/度,水费是2.5元/吨.他们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回复时间: 2011-08-15  
市电力局8月11日回复:
电力部门已于2002年完成了农村电网的改造,实现了同网同价。根据浙价商【2009】285号文件,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0.538元;实行峰谷电价的,峰电每千瓦时0.568元,谷电每千瓦时0.288元;继续实行阶梯加价。
关于出租房电价的问题,浙江省物价局已于2008年5月13日出台“浙价商【2008】170号《关于规范出租房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通知详细内容可在网上查询)。通知中第二条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电费结算按以下公式计算:
 (一)总表之后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与承租人都安装分表的,出租人与各承租人的结算电费=总表抄见电量电费÷分表抄见电量总和×各承租人分表实际抄见电量。 
(二)出租人未在总表后安装自用分表的,出租人与各承租人的结算电费=总表抄见电量电费÷总表抄见电量×(各承租人分表实际抄见电量+1千瓦时/月)。如电费结算中未按此执行的,可向有关价格部门反映。


市物价局8月11日回复:
我局在收到该交办件后,立即与反映人取得了联系,详细解释了《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出租房电价结算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房东应按实际用电量加损耗电量实际进行收取。
至于水费结算,目前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作出相应规定,但应按照承租人与房东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结算。
其表示满意。 
 
市水业集团公司8月12日回复:
接单后,已与用户沟通,水业集团收取居民用水都是1.85元/吨。反映人水费交房东,水费问题应房东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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