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获悉,由建德、桐庐等县城环卫部门管理的上千名编制外(所谓“临时工”)一线环卫工人绝大多数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工资收入未按省政府的要求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有的工人月工资仅750元),许多工人平时加班拿不到加班工资,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希望市政府责成有关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劳动法》,认真落实省府办190号、市府办14号文件精神,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环卫工人,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10月26日是第十五个浙江省环卫工人节,殷切期待在环卫工人节来临之际,建德、桐庐等地的一线环卫工人的生活待遇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