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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802154840 发表时间:201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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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9****0473): |
下述三种“房”适用于哪类人?如何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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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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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你好,以下是三类保障房的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廉租住房:
(一) 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 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或家庭人均收入为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两倍(含)以下;
(三) 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
(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
(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不同类型房屋的申请办理手续,可以查看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页的相应版块:http://www.hzfc.gov.cn/subject/bzf/index.php?bigclass=511
(杭网议事厅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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