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支付宝帐号:li.zhen_hong@qq.com 某日,收到邮件:基于对您注册、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的信息记录的分析,我公司账户风险监测系统认为您在该过程中的操作存在不安全因素,并构成了对《支付宝服务协议》的违反,现依据《支付宝服务协议》的约定,我公司决定终止对您提供“支付宝服务”。目前您支付宝账户的余额为¥***元。 请您尽快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1、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2、户口本(户口本需要盖有公安部门公章页和本人信息页,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也可); 3、您支付宝账户内资金来源的凭证,包括您的充值银行卡、充值订单明细(或网上银行充值截图)、或您作为卖家发货及进货凭证等有效凭证。 我提交了双证,资金来源凭证也提交了,3个100元移动卡密充值的,卡号卡密我都提供了,还有朋友给我转的几百元,我叫我朋友登陆他支付宝截了图,并且把他的身份证扫描都要来了一起提交了,客服回复:提交的资料来源凭证未通过审核,双证是没有问题。资金怎么来的支付宝你们自己查不到吗?是我提供的卡密错了还是怎么?对方给我打的款就非得要发货凭证吗?你也可以打电话给对方看是不是对方自己打款给我的,摆明了是想黑了这钱,钱也不多,就剩170元左右,这种行为真的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