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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721171172 发表时间:2011-07-21
网友(138****7530):
四自工程费提前交的一年可以退还吗?
我今年交了四自工程费,然后一下交了2年,要到2012年12月到期,因为工作调动,我今年9月份开始就不要走绕城了,所以想问下,2012年一年的四自工程能退回么?我是杭州市区的
 
回复时间: 2011-07-27  
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7月27日回复:
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是根据国务院相关条例,经省政府批准,杭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260号令颁布实施的。杭州八城区车辆上牌或年检时缴纳的是城市道路车辆统缴费,不等同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杭州八城区车辆持有效车辆统缴卡免费记帐通行绕城高速公路圈是政府对已缴纳城市道路车辆统缴费的杭州牌照车辆实施的一项优惠措施。此免费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免费,需按实补偿给各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如前所述,车主在车辆上牌或年检时缴纳的是城市贷款道路车辆通行费,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两者之间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
因此,车主不上或少上绕城高速,不能作为不缴纳城市道路车辆统缴费的理由。车辆退费需符合相关政策。市长令第六条规定:已缴纳车辆统缴通行费的机动车辆报停、报废以及过户到外地的,车主可凭报停、报废或过户凭证以及缴费凭证到市道路收费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退回次月起剩余期限的车辆统缴通行费。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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