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1998年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治安联防费的收费项目。2000年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字〔2000〕80号文也取消了该收费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审计署财综〔2003〕29号文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后,不得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同年,浙江省也下发了取消治安联防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市县不得擅自出台治安联防服务费收费项目及标准,对与治安联防收费性质、内容相类似的收费项目,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也一律取消。通知指出,治安联防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而蒋村街道外口中心却组织社区变相的收取了居民与治安联防收费性质、内容相同经营服务性费用。 第二:街道所有的财务收支均应由街道财政科统一管理。街道外口中心是属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下属科室,并不具备独立收支核算财务的权限,这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请问街道外口中心是根据何种标准来制定该项治安联防费用的标准?以龙章社区为例,本社区共有居民400户左右,一年10万元的治安联防费,每户居民每年必须承担将近300元的费用。 现本人要求如下:第一、要求蒋村街道出示历年治安联防费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立即停止治安联防费这一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第三:通告相关事件责任人并问责相关事件责任人 第四:对该事件向公众作出合理的解释 请有关部门认真核查后给予明确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