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6月13日,我们投诉西湖区外东山弄31撞4单元102室赵姓住户,擅自从地下搭建台阶到坡地一事的回复,我们还有话要说。对有关职能部门能及时赶赴现场查看,我们很赞赏.但到目前为止,问题仍未解决.回复中称该坡地系非绿地,不知依据是什么?
事实上,一直以来此处都有小区在负责管理,围墙坡地边都种有绿化.还种有两株桂花树.早几年,该住户擅自将坡地浇上水泥,在小区的制止下,恢复了部分绿地(现在坡面上的部分水泥面就是当年复原时遗留下的).前几年小区多次在坡地统一种植花木(其他处都保养的很好),唯独到此处就被该住户以各种理由进行损坏.(其中一株桂花树被其残忍的剃了半光).现在,被该住户种黄瓜,丝瓜处仍有一些茶花等植物是由当时小区统一种植时留下的.
退一步说,那坡地不是红线内的绿化地,但总是公共的空间吧!况且最近社区物业在该坡地上又统一种植了绿色植物,但不知为什么在靠近那边就不种了呢?因此,导致了102赵姓住户更加肆无忌惮的在该坡地上种菜,晾晒衣物等.(附照片为证).严重的破坏了小区整洁,清净的环境.
该102号住户擅自从地下搭建台阶,剪断安全铁护栏两根进入坡地,圈地划为自用.种菜,晾晒衣物.这是明显的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而且擅自搭建台阶剪断安全铁栏栅,给小区周围的住户带来了卫生,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这与杭州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卫生城市复检是相背的.为此,我们强烈的要求有关部门能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严格的管理,以杜绝私人(包括住户)在公共空间种植任何植物,晾晒衣物等.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还我们小区住户一个安全,清洁,美化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