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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607125936 发表时间:2011-06-07
网友(0571****7993):
投诉下城区不处理居民楼内开公司的问题
今年2月,曾投诉水印康庭有业主私自在居民楼内开公司,如10幢2单元101,长期占用公用电梯搬货,人员进出多,带来安全隐患。规划局及工商局却不进行处理。物业表示5月底会结束这一状况,下城建设局2月也曾说:目前住宅房开店、开公司的状况较多,其实质是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对住宅业主影响较大。《规划法》明确规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对此类违规行为会进行查处。但现已6月,情况依旧!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社区等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处理。责任全推给无行政权的物业。希望能落实责任、明确政府责任人员,限期尽快给予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6-20  
下城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6月16日回复:
经下城区东新街道、区工商分局、区建设局核实,水印康庭10-2-101室业主将房屋出租给迪信通公司作仓库用,作为货物中转点,情况属实。 工商检查人员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业主答应2011年10月底合同到期后,就结束租赁关系,不会再租给别人开公司或做仓库。同时已要求承租人不得占用电梯搬运货物,不得影响旁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反映人联系电话至回复截止时一直无人接听。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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