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曾投诉水印康庭有业主私自在居民楼内开公司,如10幢2单元101,长期占用公用电梯搬货,人员进出多,带来安全隐患。规划局及工商局却不进行处理。物业表示5月底会结束这一状况,下城建设局2月也曾说:目前住宅房开店、开公司的状况较多,其实质是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对住宅业主影响较大。《规划法》明确规定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对此类违规行为会进行查处。但现已6月,情况依旧!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社区等有关部门根本没有处理。责任全推给无行政权的物业。希望能落实责任、明确政府责任人员,限期尽快给予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