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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530085798 发表时间:2011-05-30
网友(137****8127):
下半年升小学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下半年升小学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回复时间: 2011-06-07  
市教育局6月7日回复:
杭教初〔2011〕13号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有关城区教育局(社发局):为认真做好今年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小学新生报名入学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8日至19日。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市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四、招生方法 
1.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⑴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⑵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居住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⑶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家庭实际住房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该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如教育服务区小学不能录取,由学校统一报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所在各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弱智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滨江区的弱智儿童可向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08〕24号)规定办理。 
5.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 
6.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认真做好驻杭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97号)文件有关要求,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残疾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其子女需到委托监护人所在地就读的,由各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五、招生要求 
1.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在对辖区适龄儿童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确定各校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能顺利入学。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各小学班级规模,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降低班额,扩大实施小班化教育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各区教育局(社发局)要针对往年招生工作中学生家长反映集中的问题,进一步研究探索当小学报名人数超过该校计划招生数时的招生录取办法,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各区招生方案6月15日前报我局初中初等教育处备案。 
2.进一步完善小学招生政策公告制度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各校应坚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办小学招生有关政策、办法等由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在6月15日前以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招生政策、各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材料等。公办小学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公布新生录取名单,需统筹协调解决的学生可适当延后。 
3.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一站式、多平台”服务体系各区教育局(社发局)、各校要合理确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教育服务区学校,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挖掘潜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顺利入学。教育服务区学校应做好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一站式”报名工作,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服务区学校应先受理报名,并报所在区教育局(社发局),由区教育局(社发局)统筹安排至周边学校就读。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协调,采取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及时了解入学条件和报名程序。本省籍学生提交义务教育卡时间可适当延后。 
4.各小学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名家长学生的接待、服务工作;各区教育局(社发局)要积极做好全区小学招生的组织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招生统筹、协调工作,切实为适龄儿童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具体情况已转告来电人。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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