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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513114662 发表时间:2011-05-13
网友(186****3115):
外国友人遭遇黑心KTV敲诈事件之再投诉
5月9日至10日,我有两位马来西亚朋友在杭州两家KTV消费时遭遇敲诈,总金额超过3万元人民币。我于5月10日向杭网议事厅反映此事后,得到了该单位领导和记者同志的高度重视。他们于5月12日陪同我和两位朋友在杭州整整忙碌寻访了一天,并帮助召集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此事,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首先,经过5月12日当天协调,我们获得了来自第一家KTV——杭州花季皇朝KTV的退款1万5千元。工商部门、物价部门和财税部门均到现场进行督办处理,我们也表示非常的感谢!事后这三个部门分别表示将对该KTV进行处罚教育,并与下周约谈,我希望这三个部门可以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我,再次表示感谢!
其次,由于第二家KTV当天下午尚未开门,我们没能与负责人进行对话,现在再次将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能够一并给予我们一个回复:
当天我两位朋友消费的第二家KTV位于曙光路85号,叫做杭州名门会所KTV。我要投诉的内容有,1、他们强制消费,随意将饮料、果盘、小吃等送入包厢,而从不询问客人是否需要,最终一并都计入我们的消费项目;2、他们标价不明,在最终结帐时候才告知我们一杯果汁560元,这样的漫天要价让我们觉得很不合理;3、他们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现象,我们会进入该KTV首先就是由于出租车司机哄骗拉客,并陪同客人进入包厢一起消费;另外我们对于最终的结帐表示不认同,该KTV就强制我们付款,并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在这家KTV,我们最终消费9900元,其中8000元刷卡和1900元现金。
我希望杭州的有关部门能够就以上情况进行调查并给我回应,谢谢!
 
回复时间: 2011-06-07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5月19日回复:
来电人反映的第一家KTV——杭州花季皇朝KTV,经我局调查,该KTV挂靠在杭州香园饭店下,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均为杭州香园饭店,发票也由杭州香园饭店向税务机关领购,花季皇朝KTV如需开具发票由工作人员到香园饭店一楼服务台开具。经现场查看,香园饭店一楼服务台开具的发票都为真发票,未发现有假发票现象。
来电人对第二家KTV所反映的内容因没有涉及到税务部门,故未做调查。 

市物价局5月19日回复:
据消费者投诉,5月12日我局即与工商、公安和税务部门联合对杭州香园饭店的花季皇朝娱乐城及杭州名门娱乐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投诉人一行2人于2011年5月9日晚21:46分至5月10日的凌晨12:47分在花季皇朝娱乐城消费了酒、饮料和休闲食品等,共计消费了8232元,实付7614元,在该娱乐城结束后于5月10日凌晨1:21分至3:38分又在杭州名门娱乐有限公司消费了酒、饮料和休闲食品等,共计消费了8712元,实付8000元.
投诉人对两家娱乐公司的陪唱小姐擅自点要东西提出异议,应双方说法不一,缺乏证据,无法进一步的核实,对其提出的娱乐消费的价格过高,按照有关的价格政策娱乐消费属市场调节,经营者根据经营场所的硬件和软件可自主定价,但必须做好明码标价。
5月12日在几个部门的协调下,花季皇朝娱乐城当场向投诉人退还和补偿了15000元,杭州名门娱乐有限公司因当日未联系上有关负责人,于5月18日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下已向投诉人退还和补偿了12000元.
与投诉人联系和解释了有关价格政策,其表示理解和满意。 

市工商局6月7日回复:
经协调,名门娱乐KTV6月2日华夏银行汇款,退还人民币4800元。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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