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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503160618 发表时间:2011-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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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7****1579): |
如何办理杭州人才经济适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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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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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你好,杭州市人才保障性住房有多个类别,具体申请方式不同。
1、有突出贡献人才专项住房:由符合条件的申请购房者填写《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贡献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准同意后,按系统报送到市级各牵头单位,各区所属单位申购人员报各区委人才办。市级各牵头单位和各区委人才办将经过审核确认的申购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委人才办。市级各牵头单位邀请省级相关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购材料进行评审,综合申购者的贡献业绩大小等情况,对申购人员进行排序,形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在杭州日报等新闻媒体中公示。
2、人才奖励专项住房: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单位核准同意后,对应上报市级有关牵头单位审批,市委人才办邀请专家评审和面上平衡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3、中小学校教师专项住房:由本人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初审,市教育局复审后在教育城域网上公示,按照电脑摇号产生的排序进行选房。
4、人才限价专项住房: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经单位审查后,汇总上报所在区委人才办审核。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申购人员评审排序。经评审后的申购人员,提交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区党委、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5、引进人才专项住房的申购: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单位审核公示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的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选房方法是,原则上按照工作和落户先后,同等条件下按照学历、职称和贡献等情况排序选房。
6、大企业大集团人才专项住房的申购:由申购人填写《大企业大集团人才专项用房申请表》后经企业初审公示后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大企业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市大企业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再审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市大企业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房源分配工作,核发《大企业大集团人才专项用房认购通知单》。
目前,市级相关部门根据《杭州市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购三年行动计划》的原则要求,正在抓紧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细则制定完毕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即可实施。
资料来源:http://www.hangzhou.gov.cn/main/zwdt/bzbd/szcf/T335852.shtml
(杭网议事厅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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