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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419162382 发表时间:2011-04-19
网友(137****2559):
关于食品安全,应追究企业责任人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让人心惊胆战的,我省也许也不列外吧!食品安全问题最关键的是监管不力,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不法商家添加不应添加的化学剂,损害身体健康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应该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个体商家可判无期或者罚的期毫无能力再生产了,是企业的,发得企业永远翻不了身,看谁还敢一身试法????
 
回复时间: 2011-04-19  
食品安全是每个公民关心的话题,也谢谢你所提的建议。杭网议事厅会将优秀网友的建议纳入“网友好建议”,并定期上交市人民建议征集办进行筛选,纳入杭州市人民好建议年度评比表彰。“杭州网”也将定期评选热心网民和“金点子”,对获奖者进行精神和物质鼓励。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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