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10409155880 发表时间:2011-04-09
网友(135****0942):
我是否符合人才房申请政策
06年毕业于中国美院,现在从事设计工作。
但2011.4月份才把户口落户杭州人才市场。
这样符合人才房申请要求吗?
 
回复时间: 2011-05-16  
这位网友你好,市委市政府《杭州市人才保障住房申购三年行动计划》对于人才专项住房审稿条件是这样规定的:
  1、有突出贡献人才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是:其单位隶属关系在杭州市,或税收在杭州属地征收且每年递增上缴财政,并持有市区非农常住居民户口;现属无房或现实物分房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在本市工作3年(含)以上,或引进到本市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聘用服务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2、人才奖励专项住房,奖励对象是:为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但又不符合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政策的人才,或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各类高层次领军人才。
  3、中小学校教师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是: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市、区教育局所属的全日制幼儿园、中小学校、直属单位、市属高校中事业编制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以及非事业编制经人事代理、具备教师任职资格的在聘教师。
  4、人才限价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是:在杭州高新开发区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工作,并未在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各类人才。
  5、引进人才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是:新引进和近几年内引进到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包括在杭省、部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海外留学人才。
  6、大企业大集团人才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是:入选当年度杭州市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最大1000强大企业集团,以及入选当年度杭州市最大规模工业企业百强、最大规模服务业企业百强和大企业大集团竞争力百强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杭网议事厅07)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