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10406224675 发表时间:2011-04-06
网友(137****1345):
投诉杭州支付宝公司不能保证买家的资金安全!
2011年4月6日17时许,王女士在淘宝网上一家名叫桐乡丝绸店里买衣服,王女士看中一款衣服后与卖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以550元包邮达成协议,因为该款衣服原价超过550元,王女士即要求卖方修改价格,卖方却并未按照黄女士要求做,而是另外发了一个链接。该链接上的衣服原价是545.5元,卖家说就按这个价格卖给王女士,王女士就拍下了并直接付款至支付宝,但付款后该交易却并未在“已买到宝贝”里显示,王女士遂质问卖家,卖家说是卡单了要求王女士再付一次,王女士没有照办,卖家就下线了,但钱已经转到支付宝有限公司的账上。
  王女士立即打电话给淘宝网和支付宝24小时客服电话投诉此事,但淘宝网和支付宝有限公司均无回复。而且就在付款后5分钟内王女士发现那家卖家的网店被淘宝网关闭,之后又打电话给淘宝网和支付宝有限公司要求退还购物款,但均遭拒绝。
 王女士认为,第一,淘宝网已经确定卖家违法,关闭了卖家店铺,那么淘宝网就等于承认自己审查不严,其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第二,钱是打到支付宝里面,是支付宝收了钱,既然没有拿到货物,那么支付宝理应还钱;第三,淘宝网规定1—2个工作日不得提现,其也在事发后10小时内打电话告知了淘宝网和支付宝,尽到了告知义务,但二者均未给出答复,所以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支付宝公司承担。
支付宝公司在买家购买商品付款后不但没有保障资金安全,这样大的一个资金交易平台,何以让人信任????
王女士要求向支付宝讨回损失的545.5元。
 
回复时间: 2011-04-07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