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花园红7-10四幢楼地下架空层,原设计规划为自行车库和小区活动室,但开发商长期占据,并安排亲戚居住,引起业主强烈不满,并投诉求助相关职能部门,但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前后6年多的求助,遇到的相关职能部门的答复如下: 1、规划局:规划功能是明确的,但要我们出证明是不出的,建议你们去市房管局 2、市房管局:只负责商品房专有部位和经营用房、管理用房的确权,公共部分不属于房管局管理范畴,建议去规划局 3、投诉信访和12345:交办到街道、社区,开过协调会,没有任何职能部门出来确权 4、经全体业主表决通过,进行诉讼解决,西湖区法院以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此处产权属于我们 不予立案。 5、投诉消防:来查过一次后,没有下文 这么一个很容易判别的公共配套设施,被开发商无故占据6年之久,我们的职能部门,为何就不能予以解决,而我们的法院,未立案就以证据不足推得远远的。 通过此事,足以看到我们的社会管理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待改进和创新。类似星洲的架空层问题,杭城比比皆是,其中隐含的矛盾,随时多有爆发的可能。早2年前,我们这个架空层,就差点引发群体事件:物业按业主要求将水电停掉,开发商叫了几十个民工冲入小区。 而架空层住人,除了给小区环境带来影响、引起业主不满外,更大的是消防隐患。 因此 ,建议市政府领导能针对此问题,整合职能部门力量,明确职责和承办单位,进行专项治理,还杭城居民一个安全 和谐的居住环境,也彰显执政为民的效能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