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次的问题编号是:110305162787。贵网已经给了我回复,但是回复中没有回复实质性问题。我也知道:《杭州市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购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中注明:“中小学校教师专项住房,申购对象是: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市、区教育局所属的全日制幼儿园、中小学校、直属单位、市属高校中事业编制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以及非事业编制经人事代理、具备教师任职资格的在聘教师。” 这条政策,但是我理解不了这条政策。我们的现在的情况是杭州市交通局直属单位的技工类学校(正式事业编制在岗的),主管单位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教师专项住房吗?? 因为我理解不了刚那条政策,请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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