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2009年底拿到人才专项房准购证(估计是7、8、9月份递交申请)的最近要选房了,这一点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言出必行的风格。但还有一部分人,他们是在2009年10、11月递交申请的(申请资格初步审查没有问题,人事局也接收了),但由于12月突然政策暂停无法领到准购证。这部分人也都没有接到政策暂停、暂缓批准的通知(仅仅是从杭网议事厅等相关媒体获知),一直等到了2011年3月。这一年半杭州房价正处于快速上涨阶段。现在新的申购细则估计马上要出来了,杭网议事厅1月31日获取的信息是市人事局“起草的《引进人才专项住房申购细则》(初稿),已报市人才办,将由市人才办统一协调后下发”。据说新细则关于上述历史遗留问题采取的方案是:要将这部分人的申请打回来重新放在本单位申请,并按照入杭工作年限与众多新申请人进行竞争排序(其实2009年的细则是按照申请递交时间先后排序的)。换句话说就是原申请无效,申请一年半后再原地踏步重新来过,并按新的规则出牌。这显然对这批人有失公平。 建议: 1)2009年10、11月递交申请的,按照当年的政策执行,这体现了杭州市政府政策的延续性及公众威信。个人认为“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2)如果一定要求这部分人按新细则重新申请,请重点考虑这部分人的利益,毕竟材料已递交一年半了,且符合相关条件。希望市人事局和人才办能找到一个平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