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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222104106 发表时间:2011-02-22
网友(138****6884):
哺乳假具体如何执行?
我老婆因产后患乳腺炎,有医院开具的需要休息的证明,到单位申请6个月哺乳假,请问单位是否必须执行呢?工资如何结算呢?
 
回复时间: 2011-02-22  
杭网议事厅帮你咨询了杭州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8条写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但不是所有单位都必须强制执行。一般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才执行哺乳假。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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