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11年1月7日在杭州医学会做了鉴定结果,我觉得“不公平”,我不服。 明明化验单上有15项指标异常,尿蛋白+++,隐血+++,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开刀的,偏偏那个鉴定组长却说:有30项指标不合格的都能开刀,我想,那干嘛首先要做一系列的检查,就没有这个必要,当我听了他们的回答:这就明摆着,他们私底下早就:“串通”好了。“官官相护”,就凭我一个小小老百姓弱势群体,永远都都不过这帮“地头蛇”们,明明我是有理的,反而“寸步难行”偏偏院方有错的,却“路路畅通”这真是没有天理。 而鉴定得出结果是; 院方的错误就是:手术前患者尿常规检查异常,医方未予重视,未告知患者,未做进一步会诊等处理,存在不足。就仅此而已,不是这样子的。 现在我真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最后,希望市政府出面帮忙解决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