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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10118145081 发表时间:2011-01-18
网友(150****5279):
支付宝公司单方面冻结我支付宝
相关部门人员你们好。我的支付宝账号是cyc55@163.com,我淘宝好不容易去年的时候就是3钻全部好评,但是由于支付宝告之一笔交易有问题。需要我提交证据,我反复提交了4,5次证据后,支付宝还是再三告之证据不充分(身份证,交易记录我都截图了)。
支付宝公司对我有交易记录单方面做了处理,将我的资金退回给了买家账户。也就算了,更可恶的是,支付宝公司变本加厉!趁机找理由冻结我账户资金!我的个人资金是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支付宝将我个人资金冻结归个人所有,和抢劫无异!

严重要求支付宝公司停止冻结我支付宝,并归还我的个人资金!
 
回复时间: 2011-01-26  
淘宝公关1月25日回复:
A账号在2010-01-19 04:39:22 ,确认被盗,支付宝工作人员在案件处理中发现,嫌疑盗用者盗用了A账号之后,将里面的余额当作红包发送给B账号,随后 B账号通过交易将钱款消费到cyc55@163.com,后台确认B账号与cyc55@163.com之间进行的该笔交易的买卖双方,与被盗账户A账户的登陆环境一致,所以判定cyc55@163.com 是嫌疑盗用者。

当时被盗者被盗700元,cyc55@163.com的余额1178.43,按流程支付宝方面需要cyc55@163.com提供700元的交易凭证,以及其他余额的钱款来源,该用户只提供了消费记录的截图,无法提供物流单号等有效凭证,所以予以不解冻处理。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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