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10117134153 发表时间:2011-01-17
网友(159****9860):
是否可在杭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
我夫妻二人原为浙江龙泉政府公务员(干部),目前均已退休。由于儿子在杭工作,我夫妻二人希望将来在杭居住。我们之前在龙泉当地未享受房改,也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有当地单位、房改办证明)。特咨询:
1、我们是否可在杭州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
2、如购买商品房,是否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回复时间: 2011-01-21  
市房管局1月20日回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3号)和《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的相关规定,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反映人未取得杭州市区户口,不符合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不能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
关于反映人询问购买商品房是否享受首套房政策,建议咨询银行相关部门。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