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01202154067 发表时间:2010-12-02
网友(133****1030):
对交通违法处理有异议
我是一名大客司机,在早高峰(浙A19760)因走非机动车道而被2次记录违法。地点:西溪路古墩路口。
异议1:这条非机动车道的右侧有许多停车泊位,既然有停车泊位,说明机动车能走,他们给我的说法是小车可以走,大车不能走,可是交通法没有规定借道非机动车道有大小车之分,路口也无告示牌?
异议2:至今这条非机动车道每天有许多大小车在走,既然是违法行为,为什么不一视同仁?
 
回复时间: 2010-12-14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月10日回复:
早高峰时段该路口放有锥筒禁止通行,并安排协勤员进行管理疏导,但还是有部分驾驶人撞倒锥筒违法行驶。对该路口走非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我支队属地大队通过勤务室监控进行抓拍,因此不存在不一视同仁的问题。
(杭网议事厅07)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