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01202126504 发表时间:2010-12-02
网友(130****8084):
杭州百江罐装煤气缺斤少两
杭州百江由原杭州煤气公司改制而成,目前由杭州燃气集团和百江燃气共同控股.这样一家在杭州市民中拥有良好声誉的国有企业,在百江燃气的实际经营管理之下,巳蜕变为一家无社会责任感的、无企业道德的无良企业,应该受到全杭州市民的唾弃,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
缺斤少两.
国家规定:15kg钢瓶的充装标准为14.5士0.5kg,而杭州百江基本设定在14.1~14.2kg,由于生产流程的原因,杭州百江不做倒残处理,即便倒残了,残液也会继续充装到用戶瓶中,杭州百江供应站的退残制度基本形同虚设,很难操作,绝大多数用户没退过残液,也不可能退,按每瓶气1kg残液的保守估计,按年充装100万瓶计,杭州百江克扣用户份量每年达千吨之多,这也就是所谓盈余气的真正来源,按1kg气价7.00元计,每年获取不义之财达700万之巨。按目前的生产流程,这种现状还不可能改变,所有用户都有权利要求杭州百江停止这种侵犯用戶利益的行为,返还并补偿用户受到的侵害。
 
回复时间: 2010-12-06  
杭网议事厅已派记者对此事做了调查报道:
http://ori.hangzhou.com.cn/ornews/content/2010-12/02/content_3540088.htm
(杭网议事厅07)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