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10届应届毕业生,浙江省优秀毕业生。今年考同济大学研究生因为英语差1分,后调剂到浙江林学院。4月份的时候,我把调档函交给辅导员胡晓敏,我跟他说:“我读书要读的,档案浙江林学院明确同意可以不调入林学院。”5月份,胡晓敏打电话给我说,不调档案的话,叫林学院出个证明。我说调档函上写的很清楚了可以不调入同时也有林学院的公章,如果之江学院觉得有异议,请胡晓敏和学工办的老师自己可以去核实。后来,胡晓敏调查核实完打电话给我说,情况和我说的一样,但是之江学院就是不能这么操作。我书面打报告交给胡晓敏,明确告知若将档案调往浙江林学院的话,我就不读书,请把调档函原件还给我,胡晓敏当场就还给我了。同时也没有拿学校因为我考上研究生奖励的500元。
7月份我找到工作了。跟胡晓敏讲把我的档案调到杭州市人才市场。胡晓敏说一定要有协议才肯给我开报到证。但我跟老板讲签协议,老板说要签就签合同,因为协议是在毕业之前,你在我这里做已经毕业证书拿出了,只能签合同。那我把这个事情如实向胡晓敏反映。
9月12日,我在杭州市人才市场网上查我的档案,但就是查不到。9月13日我打电话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学工办,学工办推到辅导员这里。没办法,这么热的天,我自己到处跑去查我的档案,但是没有任何结果。街道管档案的人告知你还是要找学校,因为转档案是有回执的,一看便知。我又打电话给学校,学工办推辅导员,辅导员推学工办又推了几个轮回。那我就试探的问了一下是不是把我的档案转到林学院了?学工办的一位年轻女老师(始终不肯告诉姓什么)讲是的。那我说调档的原件都在我这里并且有书面申请交给辅导员说明不去读了,怎么还是把我的档案送到浙江林学院去了???她说她有材料的。9月3日送出去的时候,还和胡晓敏再三核对过,没错,就把我的档案送出去了。我想破脑子都想不通,调档函原件在我这里,怎么还能送出去。我只有一个答案,她所谓的材料根本就是假的!!因为我是省优秀毕业生,浙江省教育厅对我们省优秀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是要做跟踪的。学校为了就业率,就把我的档案送到浙江林学校!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怎么能弄虚作假,不择手段地做出如此卑鄙的事情??学校违背了我将档案放入杭州市人才市场的意愿,强行把我的档案转到浙江林学院,究竟是何用意??学校奖励的500元现在又进了谁的腰包???还好我发现的及时,不然事情就闹大了!我10月份马上就要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到时候档案地址填哪里?到时侯到哪里去政审?到那个时候就因为档案一票否决我,学校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事情发展到今天,作为有过错的学工办经办人员和辅导员胡晓敏始终都没有一丝歉意!!做了错事就应该赔礼道歉,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理!但是他们仍互相推责任,都不肯承认错误,甚至连赔礼道歉的意愿都没有!!无奈,我要求:
1.做错事的学工办和辅导员胡晓敏应该向当事人本人书面赔礼道歉,立即去浙江林学院追回我的档案,并送到杭州市人才市场。 2.对我的档案被学工办送到浙江林学院之后,该校是否做过任何文字记载,我有知情权;对我的档案从浙江林学院追回后去哪里,我有知情权。除非之江学院以公章形式或者去公证处证明浙江林学院没有对我的档案做过任何文字的记载并告知档案的去向。 3.学校应该对做错事的学工办经办人和辅导员胡晓敏进行严肃处理,我有权知道其处理结果。
希望有良知的媒体记者能够帮帮我,因为时间是不等人的,我10月份马上就要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如果到时候还没有任何回复或者没有达到我满意的要求,那么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之江学院全权负责。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