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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819164758 发表时间:2010-08-19
网友(159****0206):
违章开窗打洞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上塘路871号台州路社区,现在被大拇指琴行租用,大拇指琴行把2层内部结构改成3层用于学琴培训,没有第2安全通道发生火灾无法逃生。在2幢206室对面开了个窗,打了个洞(用来烧饭排油烟)在306室对面打了3个洞用来排气。要求恢复原状,没有整个单元业主同意不允许开琴行培训。
 
回复时间: 2010-09-20  
杭网议事厅已派记者对此事作了报道。在杭网议事厅记者的协调下,业主陈先生、琴行方老板和台州路社区的路虹书记临时又开了一次协调会,最终达成解决方案:8月31日前,如业主陈先生仍坚持反对在墙壁上打洞、开窗,由台州路社区监督,琴行方老板必须封堵现有的洞和窗户,并保证不再出现类似的扰民行为。
http://ori.hangzhou.com.cn/ornews/content/2010-08/23/content_3401162.htm
(杭网议事厅07)


拱墅区信访局区长电话受理办公室8月27日回复:
反映871号大拇指琴行打洞开窗事宜,现二楼窗洞已恢复,三楼经物业协商306室业主同意保持现状。拱宸桥街道办事处:该问题社区物业已协调:
1、由大拇指琴行与反映人再沟通一次,如沟通不能解决,在月底之前,大拇指琴行无条件将开的窗封掉。
2、至于安全通道,琴行表示消防无此要求。
3、306排气的三个洞,由琴行与306室直接联系。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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