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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814123839 发表时间:2010-08-14
网友(137****8268):
走投无路的我讨薪维权
我是浙江依网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我在工作期间由于单位克扣工资、暂扣加班费、经常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未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等因素我于2010年8月5日书面通知公司,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此前我已经投诉到高新区劳动监察江北中队,协商未果,监察的同志说可以申请仲裁,于是我提交仲裁资料到高新区劳动仲裁该委员会,可是后来单位说叫我吧材料拿回来,可以和我协商解决。考虑到仲裁周期很长,可能还有通过法院等因素我同意了协商并拿回了材料。但是现在单位又踢皮球,老板踢到下面,下面踢给老板,就这样一直拖欠我工资、也不给我补偿、同时不办理离职证明。我已经和单位交接了工作,做到我应尽的义务,但是现在他强行叫我签一份《离职申请书》,这是个陷阱,我根本不可能签,要是我签了就等于我放弃了所有申诉的权利。
现在公司不但不给我补偿,还强行要挟我签署对他们有利的资料,我真的走投无路了,求求你们帮帮我吧,我也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过,但是对方说我不属于经济特困户,不能提供援助。我找了好几份工作,都是因为没有离职证明人家都不敢叫我去上班。我一家三口在杭州就靠我打工维持生计,这样被拖下去我们生活来源都成问题。
 
回复时间: 2010-09-01  
  市劳动保障局(2010-08-20)回复: 经协调,公司已于2010年8月18日支付反映人7月份工资4711.5元,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于2010年8月27日前支付赔偿金。(杭网议事厅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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