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绿都金域三江园的久安物业公司强行收取地面广场停车费,业主希望能协商解决此事,要求物业明确三个问题: 1.广场土地使用权到底是否归属房产开发商独有,还是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2.广场车位使用是不是应该由物业和业主共同商定? 3.是否按照萧山政府停车第四条规定: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物业管理公司应充分征求多数业主意见,并征得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同意,自主确定是否收费及标准。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多数业主意见自主确定是否收费及标准。但是物业公司拒绝就此三个问题做出解释,只是强行在门口设障,强行收取。业主在和物业理论的时候,有几个没有穿保安制服的人从物业公司出来强行收走了业主的相机(谁赋予了他们没收他人财产的权利),并且武力威胁业主,现在业主已经为此苦不堪言,再次求助并求教,这样的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合理并且昭昭然的做出如此行为?再次不仅是咨询,更是求助、求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