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淘宝帐号为y大陆行货专卖店,于2010年07月15日在杭网议事厅对淘宝进行了投诉,投诉编号是100715064797 回复时间: 2010-07-16 淘宝公关7月16日向杭网议事厅表示,只要投诉人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和进货凭证后,店铺就能解封。 (杭网议事厅07) 本人遵循淘宝的回复,上传了身份证和户口本资料,以及进货公司正规的国家税务局发票为进货凭证!淘宝网于07月19日回复 淘宝回复: 关于您反馈的问题,请您先不要着急,目前您的问题,已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后续关注,由于我们人工处理是需要一些时间的,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致电淘宝网:商家热线(卖家)0571-88157858;消费者热线(买家)0571-8815819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07-19 淘宝回复: 有关您的账户处罚问题,根据您提供的凭证无法核实商品为正品,故很抱歉,账户处罚无法变更,请您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的支持和配合!
这是淘宝给予的回复,可是试问正规的进货凭证难道连国家税务发票都不能核实,请问什么样的进货凭证才是淘宝网要求的呢,难道淘宝的规则真的大过法律吗? 本人在之前的投诉里面也说过,法律程序上,没有公安机关授权,淘宝网并无权进行冻结我的私人财产,但淘宝现在以冻结名义,实际上就是为了企图非法占有我的私人合法财产,属于违法行为!可是淘宝网依旧是视法律不在,还是继续冻结我的支付宝帐号,还是依旧冻结属于本人的私人财产!本人在淘宝网进行销售,不管本人怎么违反了淘宝网的规则,冻结本人的淘宝帐号本人无任何异议,可是淘宝网为什么要冻结我的支付宝呢?这个实在是无法理解,淘宝网也始终没有给我们卖家一个正面回复,只是一再敷衍!我有个朋友也是因为安全问题和我同一天一起给予冻结的,可是我的朋友上传和我一样的凭证之后开通很久的了,我们是同一家公司进货的,为什么同样的问题同样的进货证明无法解冻呢?可是淘宝客服给的解释始终是不解冻淘宝帐号,就没有办法解冻支付宝账号,支付宝里的资金就拿不出来,也动不了,根本就没有认真帮我处理问题!要是我永远解冻不了的话我的钱就变成淘宝的了吗? 本人也遵循淘宝的规则,淘宝需要的凭证本人也积极给予上传做核实,可是淘宝根本只是一再敷衍,没有帮我们解决问题!本人已经再次上传了国家税务发票做为凭证,希望淘宝客服能够认真审核开通,就算不能开通淘宝账号,那也请淘宝网解冻我的支付宝账号,淘宝网根本没有权限冻结我的钱!请淘宝网知悉! 另外,希望杭网议事厅能为我做主,帮助我开通账号,要是淘宝账号还是无法开通,那请帮我追回我的支付宝里面的钱,那都是我的血汗钱!请杭网议事厅帮住我,本人在此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