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公告只做了有限的广告,这一涉及杭州几百万居民生活的重大公众事务,罕见地未以通常的大幅新闻通报程序进行广泛告知,故知者不多,去看者甚少。然看后真的是吓了一大跳:这几个方案根本不是正确的导则,而是为不负责任的大规模旅游开发导路,所谓的“一心、三区、四核、五轴、12个综合保护片区”,完全是一个大杂烩,如果这所谓的导则真的去实施,那将会是一场对杭州的大破坏大灾难。事情严重,不能不尽力及时制止,正陆游之谓位卑未敢忘忧国也。下面是我们的意见:
一、大而无当,超范围规划的问题。这几个规划设计方案大而无当,实不符名,方案名之为“南宋皇城大遗址公园”,但规划红线却一直划到北至庆春路,南到钱塘江,西到南山路连虎跑路,东至中河高架连东河,把几乎半个杭州城与南山东区都包揽进去了,面积扩大了几十倍,这哪里还是“南宋皇城遗址”?分明是“南宋京城遗址”了,或者可称为“杭州南半城文化历史保护规划”,无论从范围还是内涵来看,都已经不可以“南宋皇城遗址”命名了。可这些方案却试图以一个“大”字来让此命名成立,如此一厢情愿,以蛇吞象,卖一搭十,亦实在是太胡扯了。像这样不问青红皂白将许多并不属于南宋皇城遗址的项目硬塞进来捆绑在一起,既混乱了“南宋皇城遗址”,也亵渎了其它的历史遗存,这样做是非常不 严肃的,对杭州的文化历史保护是一种严重的中伤,并将贻笑大方。
当然,我们是欢迎以保护为目的的“杭州半城文化历史保护规划”的,但必须是名归其实的,老老实实称之为“杭州半城文化历史保护规划”,而不能让一个“大”字变为大筐,把什么不相干的东西都装进去,在这种弄虚作假以大跃进方式追求大的狂热下,只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南宋皇城遗址大破坏,而不可能有真正的保护。同时仓促形成这“大”得建国以来罕见的迁建计划,对当地居民也是极不负责任的。
二、以保护的名义搞旅游开发的问题。 这些方案最明显的呈现,就是借保护遗址之名行大规模旅游开发之实,所以这些方案所用的皆是旅游语言,而不是遗址保护语言。如:“一心”指南宋博物院;“三区”指湖滨休闲区、皇城文化区、江滨协调区;“四核”包括南宋皇宫及嘉会门南、德寿宫及周边城墙门、太庙与三省六部、府治与皇后宅。“五轴”包括御文化纵轴(御街)、御文化横轴(河坊街)、现代文化轴(延安路)、西湖文化轴(南山路)、水文化轴(中河);“12个综合保护片区”则包括府治综合保护片区、湖滨综合保护片区、中山中路综合保护片区、玉皇山路艺术文化综合保护片区等等……这哪里还是皇城遗址保护?完全是一派兴致勃勃的旅游大开发狂想——不是空地上,而是在居住密集的城区!
是遗址保护还是旅游开发,具体行为上是有很大差别的,若是保护,那么一切都会以最佳的保护方式为追求,若是旅游开发,就会以最大卖点为追求。我们并不反对在切实做好保护的情况下适度开发旅游,而且重要的遗址保护好了,必然会成为旅游重要资源,但是保护项目就是保护项目,旅游项目就是旅游项目,千万不可混为一谈或偷梁换柱,如果对皇城遗址保护没有诚意,恰恰会造成严重的开发性破坏;那么这样的旅游开发也就大有问题了,是短视的,是自杀性的,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所以,请不要以保护的名义来开发偷塞的旅游项目,这样只会两败俱伤!
三、南宋皇城遗址保护必须准确定名定范围的问题。 南宋皇城遗址的四至大致是:北至万松岭路,南至宋城路,西至凤凰山腰,东至中河。这四至间就是南宋皇城遗址,要保护南宋皇城遗址,势必限定在这四至间,这应该是常识。可是这几个方案如此夸张踏空地超大范围,实在令人瞠目!该规划方案的准确名称应该是“南宋皇城遗址保护规划”,必须去掉“大”字,必须与旅游开发脱钩,否则与南宋皇城遗址保护宗旨是相违背的。虽然这次规划方案将“重建皇城”改成了“皇城遗址保护”,是一个进步,但是千万不要名改实不改,应老老实实做好“皇城遗址保护”文章。
四、做好皇城遗址的全面摸底工作再设计保护方案。 要做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就必须对保护对象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否则就是无的放矢了。因此当务之急首先是要针对皇城遗址保护做好研究,而研究的基础是皇城遗址的全面勘探及重要部分的发掘工作,同时还有相关的文献与图片资料的深入广泛搜集与考证也同样重要。这两部分必须结合起来做,目前的情况是南宋皇城的相关文献与图片资料的搜集考证工作非常薄弱欠缺,应该加强。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宋代的城门洞是圭形的,可方案中设计的丽正门却是圆洞门——这是明清城门!这样的错误是信息缺乏造成的。 南宋皇城究竟怎么样都没有搞明白,如何搞保护规划设计呢?所以必须做好皇城遗址的全面摸底工作,然后再做一个图文并茂的保护方案研究报告,公之于众,在广泛征求专家与市民的意见后,再编制规划设计,可避免情况不明胆子大的乱设计。
五、为什么要与西安攀比? 南宋皇城遗址保护的两次规划方案公示,都口口声声宣称如果方案实施,就可与西安相比了,好像很有点小家子酸溜溜的味道。其实杭州与西安各有千秋,为什么杭州一定要与西安比?而且实际上也没有可比性,杭州自有自己的历史内涵与文化风格,为什么不发掘杭州自己的文化优势?与其与西安攀比,不如扎扎实实做好杭州的文化遗产调查、研究、保护工作,展现杭州独特的文化历史风采。
六、其它事项。 要求补充清楚该项目的经费预算,经费来源,明确拆迁户数,明确其中房地产和商业开发计划等等,所涉及的房地产和商业开发项目,不得以公益和遗址保护的名义征地拆迁。同时还应明确旅游开发不能影响市民生活和生计,使所涉及的市民生活质量降低,同时交通亦不可陷入混乱,这些应作为前提有明确的保障措施,并向市民如实说明。而方案征求意见,不要形同虚设,我们诚恳地提出意见,应该得到重视与答复。 浙大城规系教授周复多 杭州古都研究会王安祥 文史学者陈珲(执笔) 201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