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00701141910 发表时间:2010-07-01
网友(0571****6711):
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前几年在三墩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单位分给原房主的福利房,但未办三证,房子交易有字据和证人,钱也付清了。现这个单位已解散,原房主在,我想办理房产证不知如何办理。
 
回复时间: 2010-07-01  
我们帮您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做了咨询:
如果原房主办理过单位房改购房业务、领到房产证的话,可以请原房主与您能一起带着身份证明和房产证明材料,到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办理(市民之家和平海路两处办理点均可)。
如果原房主没有房产证,必须先补办房改购房手续。
如果您对此答复还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tel:87008264)

(杭网议事厅07)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