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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624153081 发表时间:2010-06-24
网友(135****3468):
为啥我车的四自公程费不能退?
我有一杭州牌的汽车在今年六月交易过户给了一杭州人又上了杭牌,此车的四自公程费交到今年九月。我去四自公程办退三个月的钱,被告知杭州车转外地可以退,杭州转杭州就不能退。我十分奇怪,四自公程办是依据啥不退我车余下的四自公程费的?
 
回复时间: 2010-06-27  
市四自工程道路综合收费管理处6月25日回复:
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反映人未留电话)。
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是依据国务院相关条例,经省政府批准,杭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260号令颁布实施的。具体的实施细则是杭政办[2005]6号文。按照收费政策规定,市区机动车辆已缴纳车辆统缴通行费后过户到市区外的,可凭以下有效资料到市“四自”收费管理处办理退费手续,退回次月剩余期限的车辆统缴通行费,(过户到市区外的机动车辆凭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交易发票、原始缴费凭证、身份证)。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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