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都市水乡水秀苑的业主,我于2008年06月购买了该小区一处房产,房产购买合同及三证上都注明该房产隶属于西湖区三墩镇,但现在三墩派出所却不予入户,说市政府已开过协调会,我们的小区已被划归拱墅区管理,户口也要入到拱墅区。 我想请问的是:1、是什么人组织了什么样的会议居于什么样的理由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2、所谓协调会有邀请相应利益相关人也就是水秀苑业主参加吗,为什么我们都不知情?3、这样的一个决定,相关领导或者与会人员有没有考虑过户政不一会给我们小区1200多户业今后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 这个决定已经给我们小区居民造成了比较大的麻烦,刚刚结束的幼儿园报名中我们小区的小朋友就受到了极大的不公,西湖区和拱墅区的幼儿园都不予以优先考虑我们小区的小朋友入园。这只是我们户政不统一带来的第一个麻烦事。以后因为这个决定带来的麻烦我们还不得而知。 水秀苑小区属于经济适用房,本来就是政府用来惠民的一个举措,缘何弄出这样一个户政不统一的扰民决策,我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希望政府可以着眼于民众的实际困难,真正把老百姓的困难放在首要位置。 期盼此事能尽快有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盼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