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杭网5月12号刊登的“小蔬菜店影响菜场 工商将起草相关蔬菜店准入细则”这则消息,我有一些想法,希望与大家交流。
1,朝辉六区农贸市场总经理王金伟声称小蔬菜店的蔬菜是未经农药残余检测的,若属实,这个暴露了工商部门在管理上有缺陷。农药残余检验,原则上应该是强制性的,无论经营者是谁,都要接受检验。如果杭州的食品管理法则中对于农药残余等各项重要安全检验还是选择性的,建议改为强制性,对各类经营者一视同仁,以防经营者利用法律漏洞,对消费者权利造成损害。
2,农贸市场改造成食品超市的做法,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不过这则消息,也反映出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物价水平偏高的时期,百姓对于食品价格敏感度也较高。小蔬菜店的价格现在比农贸市场摊位平均价格低1/3, 若加上质检成本等因素,如果还是低于农贸市场价格,那么农贸市场经营业主及市场管理者需要认真反思自己的经营成本控制问题了。限制个体蔬菜或者其他食品店进入市场的做法,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形成一种事实上的市场垄断,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工商部门需要非常谨慎处理。此外,由于个体蔬菜店的产生,倒逼市场业主回到马路经营,这也是对于农贸市场自身资源的一种浪费。
对此,我的建议是,既然农贸市场已经在硬件设备上向超市方向发展,那么其软件管理方面,也需要相应提升,尤其是成本控制方面,需要新的理念跟进。譬如可以和知名网站合作,建设一个统一公开的食品采购平台,从源头上保证优质和价格合理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这样对于业主和消费者都是利多消息。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拓展产业链,比如实行农产品直销,也是一个选项。如果再激进一些,可以研究将农贸市场实行公司化管理,业主作为股东参与经营,从利润分配等激励方式,以及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着手,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状况,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总而言之,要运用各种先进管理经验,合理利用资源,让社会各方面都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
希望相关机构单位能有所借鉴,希望市民能享用更多经济实惠和质量安全的食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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