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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509160294 发表时间:2010-05-09
网友(189****5668):
坚决支持 买房认套不认贷
现在很多城市的2套房认定的细则都出台了,但是很大一部分改善型买房的人都被一刀砍死了。我们04年买过一套40方的房子,是一室一厅的,那时候还没有结婚,现在结婚并有了小孩,还有年迈的老人也要我们照顾要跟着一起住,想换套2室或三室的,结果交了8年的公积金,现在好不容易攒足了首付,想买个房子把孩子从乡下接回来一起住,结果被告知你不能再按揭买房了。我们从来没炒过房,夫妻双方努力工作,勤俭生活,为了就是日后让孩子能跟我们一起生活,现在连最起码的跟骨肉团聚的权利都没有了。这算哪门子的政策啊?那些有钱的,手头有三五套房子的,即使商业利息再高他们也无所谓,因为是炒房的,放个1/2年就出手了,而我们是自住的,利息一高我们更买不起房子了。
 
回复时间: 2010-05-13  
  市房管局 (2010-05-10  )回复:关于有关二套房贷细则方面的问题,建议向银行方面咨询。(杭网议事厅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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