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富丽苑小区号召政府道路建设工程,西湖区道路工程指挥部将小区前的马路进行了拓宽,小区业主未作阻拦积极配合政府工程,但是上届业委会与道路工程指挥部在谈到土地补偿问题时,对方答复,没有补偿,所以小区商铺前马路没让道路工程指挥部修复,推延至今。09年6月份再次与道路工程指挥部交涉,给的说法是:现在文三西路道路拓宽后的富丽苑小区土地面积与小区土地证上的面积相符,国资局出据的土地面积数据也与现在小区面积是相符的,没有侵占富丽苑小区土地面积,没有补偿。同时还告知小区现在的土地面积中,北面整条储藏室加上部分房子面积是原房产商违规占用的土地面积是不合法的,但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追究。 那么按照道路工程指挥部的说法,现在我们小区的土地中还有一部分是不合法的土地,能把这不合法的土地算进我们合法的土地证上吗?而且我们小区的原方位与现在的不一样,道路拓宽的是我们的合法土地,国资局出据的只是数据没有方位。如果不把这不合法的土地面积算上,马路拓宽后小区的土地面积少于国资局出据的数据。 以前房产商违规占用的土地,政府该怎么处理房产商就怎么处理,这是政府与房产商之间的事情不要把业主们牵涉进去。我们认定的是原始图纸上的数据,不能将不合法的的土地面积算进小区土地面积。现在西湖区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就凭国资局的回复,没有充分凭据的情况下,09年6月8日开始派协警日夜督阵(业委会已拍照)马路施工,这种行为严重违背政府做事原则,有损政府形象,怕什么呢!现在我们要求,西湖区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要拿出不补偿的证据,不能只凭国资局的数据证明,要拿出富丽苑原始图纸方位图,包括以前房产商违规占用土地面积的文件。杭州市提出要坚持以民主促民生,落实“三问四权”,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 落实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让富丽苑全体业主明明白白,该补偿的还是要补偿。业委会已多次电话、书面上报社区、街道至今未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