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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417203909 发表时间:2010-04-17
网友(153****1153):
建议重度残疾人的医保待遇不论年龄都相同
我母亲是杭州拱墅区居民,71岁。
1,重度精残,30多年
2,低保户
3,丧偶(1988年)
4,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靠人看管)
母亲08年起享受“城市老年医保”
而同社区男青年30岁:
1,重度肢残(从无工作)
2,低保户
而他却享受“城市职工医保”
都是重度残疾,低保户,医保却不一样
我建议: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不论年龄老少,都应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或对重度残疾人,独立施保。
他们已经很可怜了!待遇就高不就低多好啊!使政府的政策日趋完善!谢谢!
 
回复时间: 2010-04-22  
市劳动保障局4月22日回复如下:
经与反映人卢丽明联系,已按政策有关规定予以解释,其表示理解,并建议政府部门对重度精残人员建立专项救助资金,以减轻个人医疗费过重的问题。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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