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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218212723 发表时间:2010-02-18
网友(136****7659):
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提到申请人需是1986年12月31日出生的,家庭有中有一人具有杭州市长住户口或者五年以上,想询问必须是申请人是杭州市长住户口或五年以上还是家庭中有一个人符合这个条件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0-02-20  
您好,申购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个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首先,您所咨询的出生时间不在条例范围内;另外,经咨询杭州市房管局确认,第一条针对的必须是申领人本人。谢谢您的来件。(杭网议事厅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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