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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128151834 发表时间:2010-01-28
网友(0571-****9158):
对不合适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解决早期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的交易流通问题,希望要有可操作的细则出台,我们早期买个经济适用房,也是符合政策的,又不是骗来的,不许政府对我们有歧视。为什么房改房可以上市流通??????????难道我们早期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国家给我们有过补贴,还是计划经济时给我们的工资特别高,也要求政府给予补贴!!!!否则天理难容!!!!
像我们三里新城兰苑的经济适用房更合适的说法是政府忽悠我们购买的,现在无法正式上市交易和流通,彻底使我们失去了改善住房的机会。强烈建议政府给以解决!!!!
对原出台的不符合民意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修订,提交人大会全体表决或进行公民投票表决。
 
回复时间: 2010-02-02  
市房管局2月2日回复如下:
杭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已拟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补充意见,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性通过,将于近日出台。请反映人届时关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或拨打市房改办咨询电话87709591咨询。 
(杭网议事厅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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