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杭的大四学生,在从2009年10月开始在某公司实习。听说有个文件“《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试行)》”,说大学生见习能拿杭州市政府给的每个月672(具体数目可能不同)的补贴。我和公司签的是实习合同,每个月有实习工资,公司是文件中说的“见习基地”。我想问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否有上述补贴一说? 二、如果有,我有没有符合拿上述补贴的条件? 三、如果我有权拿上述补贴而公司未发,我该如何维权? 四、上述补贴是如何发放的?
(我咨询过公司和学校,公司说补贴只是给公司的,学校说只有当你毕业后被该公司留用才能按实习的月数补拿上述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