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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126106279 发表时间:2010-01-26
网友(138****2220):
因为上了大学,同样是失去土地却得不到补偿
国家是在2002年颁布新规定上大学可以不迁户口。

2002年以前的大学生,因为上大学而失去土地,失去的土地回到了村里。

去上了几年大学,回来户口就变成非农户口了,而且连下一代也是非农户口。

2009年政府开始建设滨江,很多土地要被征用,更多的人要失去土地。

土地征用的补偿款下发的时候,每个村都出台了一份补偿规定;村里把同样是失去土地的大学生及其下一代划出了被补偿的队伍;

相反在97年后到土地征用之间死亡的人却能拿到全部的补偿。

我是杭州滨江区长河街道张家村的村民
 
回复时间: 2010-01-26  
已与反映人沟通。
此类现象是国家政策在转型期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反映人也确认村委的补偿规定没有不合法之处。建议反映人能主动再与村委协商处理,妥善解决。(杭网议事厅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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