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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107204776 发表时间:2010-01-07
网友(133****9413):
究竟是基本农田还是建设用地区
在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里桐庐县基本农田保护查询系统可查的基本农田图斑编号(330122508019024)基本农田面积1013
4.10平方米。是否标准农田 是 责任人 王雪标和其他村民。可国土局却说王雪标的田地是建设用地区,为什么两者矛盾。平方数是否属实让人疑问?就本事宜91230120717反映过。另外如果既然有建设用地区那立的农保标牌的四至为什么这么模糊。恳请桐庐的上一级政府说明一下。
 
回复时间: 2010-01-15  
桐庐县回复(1月15日):桐庐县基本农田保护查询系统中查出的责任人为王雪标和其他村民的土地,是指他们承包的属于基本农田的耕地。而反映人所指的“王雪标的田地”是指王忠明建房所占用的土地,该地块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现状为耕地。两者属于不同地块,不同规划用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采集和图纸打印的比例尺国家标准都是1:10000,农保标牌上的图纸采用的也是1:10000,也就是说图纸上1厘米相当于实地100米。王忠明所占用的土地面积120平方米,故在图纸上凭肉眼难以定位,并不存在图纸模糊的说法。该问题我局规划科相关负责人曾对反映人详细解释说明过。 (杭网议事厅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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