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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00106090971 发表时间:2010-01-06
网友(135****3639):
关于萧山机场一期降噪要求赔偿事宜
政府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萧山区坎山镇噪声75分贝线上十几户(几十个公民噪音受害者),二十多次来信、来人上访,到机场指挥部、镇政府、村委会领导进行上述,六个多月过去了,至今得不到解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六条:受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这次降噪赔偿中只陪线上主房户,不赔附房户政策是错误的,是不公平、不公正、不合法,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因为所有大小法律只有住宅(民宅),每户居民住宅应包括主房、附房、围墙、道地等所有建筑物。按《赔偿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指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每户(住宅)是个整体,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分割就否认了整体存在的事实。按户赔偿才是合法合理。你们赔主房、不赔附房用四舍五入法定政策,显然是错误的。
现在75分贝红线内附房、违章建筑、弄虚作假都有赔偿。为什么我们十余户附房被75分贝噪音线压着不赔?明明我们应该在这次降噪赔偿范围之内的居民户。这是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而且,在赔偿中一错、二错、三错,错了不整、不改、不纠,不是我们共产党的政策原则。截止目前:该要拆的不拆除,因土地不征用,部分附房未拆,而用于放置杂物。近期坎山镇还出台文件,将那些一户两宅的予以赔偿,本来应该拆除的还予以赔偿。等等。
希望有关领导予以实地考察,予以解决为盼。
萧山机场的建设是我们当地人的骄傲,但是附近居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各级领导的关心!
 
回复时间: 2010-01-11  
(萧山区信访局网上信访受理办公室 2010-01-10  回复)——
     按照区政府(萧政发[2009]60)号文件和《坎山镇关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一期降噪处理实施细则》规定,机场一期降噪只负责噪声在75分贝以上的民房、学校。附房不作考虑。鉴于附房在降噪中的特殊性,镇政府已与机场指挥部,区有关部门作了协商,近期将会对附房降噪作出研究。 (杭网议事厅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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