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根据省政府文件批准成立的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的合法参与者。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提高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进一步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2014年10月浙金融办〔2014〕105号《关于杭州天马力合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组建方案的备案意见》文件批复给市金融办,同意组建“杭州天马力合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作为拱墅区创新试点,明确指定试点单位由拱墅区政府作为监管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主体。 现在鑫合汇实控人陈杭生涉嫌非吸立案,他也是浙江省唯一合法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的负责人,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从4月8日公安查封至今,没有给我们1069位债权人任何告示,我们一生的积蓄和养老钱都在这里,现在诉求无门。 我们要求政府严惩违法者,但一定要保证我们民融创新试点债权人的本金安全。 中新力合民融创新试点债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