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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1206122627 发表时间:2018-12-06
网友(135****7837):
杭州下沙观澜时代朗轩物业问题
1、欠原老物业卓盛物业2个月物业费,18年12月去交物业费,新公元物业不接受交,一直不知道交哪儿,一直未交。希望能联络补交掉。
2、老物业卓盛留下的大厅玻璃、车库玻璃破损、地面凹陷问题新公元物业接手一年多未解决,未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社区也不解决。
3、物业不作为,是否可以免交或少交物业费。
 
回复时间: 2018-12-20  
12月13日,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复:
1.业主可联系0571-56787019卓盛物业服务中心电话,或到上城区庆春路11号10F座,凯旋门。
2.关于公区玻璃更换、地面凹陷问题,现物业已清除安全隐患,此事宜也已上报社区及业主大会筹备组。
3、《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二十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月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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