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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806134127 发表时间:2018-08-06
网友(159****6192):
三墩派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于2017年9月8号晚上汽车停在三墩金地求学里北门处无故给人砸破,报案三墩派出所出警,作笔录后就叫我们回去等消息,车也不能要第三方定损,可是砸破都是前挡风玻璃有的也已经破了,眼看要下雨了车进水更加增加损失,本来无故被砸已经很无奈,还要慢无日期的等待,无疑是给我们工薪阶层雪上加霜,我们还要上班等不起啊!恳请三墩派出所尽快结案,好让我们车尽快可以维修。

回复时间: 2017-09-13
9月12日,西湖区公安分局回复:
经核查,2017年9月8日三墩派出所接到110报警在三墩镇金蓬街求学里北门有车辆被砸,接报后,民警立即协辅警出警至现场,到现场了解到系一名年轻男子拿着钢管砸了停放在该处路边的多辆车辆,经统计共计13辆车子被损坏。犯罪嫌疑人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三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相关评估公司评估车辆损失,但可以挪动车辆。已电话联系并告知车主。
请问三墩派出目前该案件是否处理好了,我们受害人保险公司索赔需要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了吗?
 
回复时间: 2018-08-14  
8月13日,西湖区公安分局回复:
请相关保险公司与三墩派出所联系,三墩派出所可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或拨打值班室电话88951223联系三墩派出所治安组程警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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