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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806085359 发表时间:2018-08-06
网友(150****3241):
掌上浙一app,对新用户应明确提示爽约的后果
掌上浙一app方便了病人的预约,但是对首次使用的用户,该平台没有明确提示爽约后果,导致新用户三个月内不能继续预约,十分不合理,建议:
在手机挂号界面,首先弹出挂号须知的提示,提示需言简意赅点明要点,并提供“确定”,“不再提示”按钮供用户选择,用户点击不再提示后,挂号须知的提示界面不再显示,点击确定,再次进行手机预约仍将提示。
 
回复时间: 2018-08-07  
8月6日,市卫生计生委:浙一为省级医疗机构,非我委管辖范围。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在省级单位,已超出本平台受理范围,建议向上级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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