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婴儿,户籍在大江东,目前常住萧山区临浦镇。在临浦卫生院就近进行儿保常规体检时,院方要求挂号并支付体检费用。在咨询萧山区卫计局后,给出的依据是根据杭卫办2013年《关于进一步明确产妇和0-6岁儿童保健管理规范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明确免费服务对象:孕产妇保健是户籍人口、婚嫁至本地或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保健是户籍0-6岁儿童。但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要求,儿童体检的服务对象应为“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提问:1.杭州市本级目前所适用的收费标准是否明显与上位法规冲突? 2.在上位法规省级条例已经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市区两级仍然按2013年本级的通知进行收费,市卫计委应该负什么责任? 烦请市卫计委给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