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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622142965 发表时间:2018-06-22
网友(159****2498):
杭州市为何不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的相关文件中提到,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规定等,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该三十天奖励假属于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的98天生育假的延长。也就是说,这30天的奖励假也能享受生育津贴。而女职工相应的产假生育津贴应当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为什么我们大杭州不补发,而且浙江省多地社保部门发布了已经在办理补发事宜。为什么
 
回复时间: 2018-06-29  
6月28日,市人力社保局回复: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已告知反映人30天奖励假津贴将从2016年1月1日补发,也解释了杭州市晚发的原因,其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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