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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420123873 发表时间:2018-04-20
网友(133****1282):
投诉采荷街道协税互税工作站私设规矩
今天去采荷街道互税工作站申请代开车辆租赁发票,由于我是按月租车给公司,需要每月开具租赁发票,工作站人员以一年只能开一次,拒绝开具,男性工作人员(大概50多岁,因为其没有按照要求摆出工作牌所以不知道名字)态度恶劣,说他就是规定。在这之前我已经电话咨询12366和江干国税,都说明没有类似要求。随后我就要求工作人员是否能出示一下规定,男性工作人员大声吼叫,他就是规定。身为街道办事人员,态度恶劣,私设门槛来降低自己的工作量,是否考虑过为人民服务,是否考虑过省政府提倡的最多跑一次,是否可以这样对待纳税人。江干的税收就是被采荷街道协税互税工作站减少,虽然我叫的税不多,但是他们不知道国家税收聚沙成塔吗?
投诉:1、自然人申请代开开票一年一次的规定请公示(如没有,请按江干国税要求开具)。2、工作站男性50多岁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回复时间: 2018-04-28  
4月28日,市国税局回复:
江干国税分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我局于2018年4月23日接你杭议0720180420000号情况反映件,信访人为顾敏华,反映其在采荷街道互税工作站申请代开车辆租赁发票,由于其为按月租车给公司,需要每月开具租赁发票,工作站人员以一年只能开一次为理由拒绝开具,工作站男性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其经电话咨询12366和江干国税,得知无类似要求。来电咨询自然人申请代开开票一年一次的规定,及投诉工作站男性50多岁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我局接到该信访件后立即与信访人联系核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采荷街道代开发票点为江干区国地税共同委托采荷街道设立,工作人员由街道管理,国地税负责业务指导。信访人为提出申请代开租赁发票事项,应根据租赁业务实际情况,按年租赁为按年一次性开具发票,按月租赁可按月开具发票。
我局工作人员已联系信访人,告知其咨询问题,并针对其反映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从规范管理的角度责令采荷工作站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信访人表示满意。
特此回复。

杭州市江干区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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