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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80131203533 发表时间:2018-01-31
网友(138****3081):
瓶窑公墓还我你们多收的不义之钱
我是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山联村的村民,为了杭州市的建设,我们响应了所谓的协议拆迁,500来平方房子六口人只赔偿了186万(过渡等全部费包括在内)还要自己交养老金。
我投诉,由于拆迁,我家的十一个祖坟也要迁移瓶窑简易公墓。可是瓶窑简易公墓方居然用三个简易墓穴的位置(2米来长、宽0.48米)收我们十一个墓穴的钱三万多(2800/个墓穴)!
我国是法制社会,瓶窑公墓竟然巧取豪夺收刮老百姓的祖坟钱!希望政府主持公道,责令瓶窑公墓方还我多收的不义之钱!
 
回复时间: 2018-02-12  
2月11日,余杭区民政局:
经向我区瓶窑骨灰公墓与三墩镇山联村纪检干部张建国(18958096683)调查了解,三墩镇在城镇改造拆迁时共有四个村跟我区瓶窑公墓签定了迁墓协议,迁墓骨坛单价是按个来结算的,有协议可查,不存在投诉人所说的巧取豪夺收刮老百姓祖坟钱的情况。已和其进行了电话解释,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区民政局殡管所,联系电话:89287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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